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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6-10-08

 学院各处室(系部)、附属一医院、附属四医院:

根据省教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》(川教资[2016] 05号),2016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。请各处室、系部、附属医院组织职工认真学习,符合条件(本科学历、普通话二乙以上、四川省高等dhy0006大红鹰官方网站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)者,可以参加此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,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网上报名

1.请于10月11日——10月20日,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(网址:www.jszg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,报名时间段为每个工作日8:00--18:00;

2.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教师,可登录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(网址:http://psc.scedu.net/),完成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。

(二)资料初审及缴费

1.请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教师,于10月20日前携带要求的相关资料(原件和复印件)到学院人事外事处初审,并缴纳高校教师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费200元/人。

2.报送的纸质材料(所有打印资料一律双面打印):

(1)本人签字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一式二份);

(2)身份证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(3)学历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(4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(一式一份);

(5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(6)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;

(7)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;

(8)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(证书使用);

(9)《四川省高等dhy0006大红鹰官方网站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复印件。

(10)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,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(11)高等dhy0006大红鹰官方网站已聘副教授(含副研究员)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《四川省高等dhy0006大红鹰官方网站青年教师职业技能(岗前)培训合格证书》,但应提交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》或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
(12)高等dhy0006大红鹰官方网站聘用的在岗教师,提供dhy0006大红鹰官方网站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。

(三)其他

对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疑问的,请咨询学院人事外事处,电话:8225774

请相互转告,特此通知。

 

人事外事处   

2016年10月8日

 

附件1: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

附件2: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

附件3: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

附件4: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

地址: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德铭路3号  邮政编码:643000

就业签约、统计造假举报电话:0813-8283663/8283666   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: 0813-8283586

就业签约、统计造假举报邮箱:xg90218@svchr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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