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:
团自发〔2015〕7号
关于实施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
为进一步多渠道引导、激励、帮助、支持广大青年创业就业,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团省委工作部署,团市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,各区县按要求进行申报,经团市委审核批复后,在本区县范围内实施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
二、项目内容
向全市18—40岁之间,处于失业、半失业或者待业状态,有很好的商业点子和创业激情,缺乏商业经验,筹措不到资金的创业青年,提供3-10万元免息、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,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“一对一”帮扶3年,引导创业青年进入工商网络,帮助青年创业成功。创业青年从获得贷款半年后开始偿还,三年还完,偿还的资金继续用于资助更多的创业青年。
三、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
1、团市委设自贡市促进计划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市办”),负责促进计划具体实施的统筹和协调,指导区县、创业工作站开展工作;
2、团市委经济部负责促进计划的宣传和推广,指导促进计划工作站的建设、工作开展和绩效考评;
3、各区县可向团市委申报成立促进计划区县工作站,具体负责创业导师招募,创业项目申报、初审、实地考察,一对一导师结对帮扶以及资金还款等工作。
四、实施流程
1、申报:具备条件的区县团委可自愿申报在地方实施促进计划,并统一填写申报书(附件1);
2、成立机构:在各区县团委成立促进计划工作站,负责促进计划实施具体工作,建议由书记担任主任,另配备项目官员1名;
3、招募导师:区县团委根据各自情况招募不少于10名创业导师,负责创业项目的评审、巡诊和一对一结对帮扶三年(附件2);
4、签署协议:市办和区县工作站签署合作协议,授权其使用促进计划品牌,依法开展工作;
5、计划实施:区县工作站接受创业青年项目申报,初审、实地面试后报市办,经省办评审委员会终审后,与创业青年签署资助协议,省办拨付资金,地方办公室匹配一对一导师并协助管理还款。
五、工作安排
第一阶段:计划申报,即日起—2015年4月30日。区县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,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,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即送至市办;
第二阶段:计划培训,市办组织专项培训,分别对项目官员、创业导师、创业青年进行专项培训,统一模式标准、明确评审流程、交流创业经验;
第三阶段:计划实施,2015年6月1日起。正式实施促进计划,经授权的工作站开始接受创业青年项目申报并开展评审、巡诊和导师结对等具体工作。
联 系 人:孙文越 自贡市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办公室副主任
曹 玉 自贡市青年创业促进计划项目官员
联系电话:5515291
邮 箱:zgtswjjb@126.com
附件:1、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区(县)工作站申报书
2、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区(县)创业导师志愿者信息统计表
共青团自贡市委
2015年4月15日
附件1:
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区(县)工作站申报书
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项目办公室:
为进一步促进我区(县)青年创业就业促进工作开展,特申请成立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区(县)工作站,并经授权实施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。
特此申请。
申请单位:(盖章)
单位负责人:(签字)
2015年 月 日
附:区(县)青年创业促进工作情况简介(500字以内,含地方配套情况介绍)
附件2:
自贡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区(县)创业导师志愿者信息统计表
姓名 |
工作单位及职务 |
联系方式 |
常用QQ号码 |
微信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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