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教师朗诵比赛为载体,与教师基本功训练有机整合,进一步推进教师基本功培训工作,提升师德、师能修养。教研室决定开展专职教师朗诵比赛。
一、参赛对象
教研室50岁以下专职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,50岁以上专职教师自愿参加。
二、参赛内容要求
朗诵内容积极向上,时间控制在2-3分钟,体裁不限,可有作品包装(配乐、配ppt或其他课件)。
三、参赛时间
校历第十五周五下午2:30
四、参赛地点
A531教室
五、评委及奖项设定
1、评委:由教研室所有教师担任,参赛教师不得对本人作品打分。
2、奖项设定:一等奖 4名;二等奖5名;三等奖若干。赛后科室给予获奖者一定的奖励。
六、工作人员
汇总统分人员:陈丽 邹杰
教师朗诵比赛评分标准
一、主题内容(2分)
1、内容(1分):题材不限,内容健康向上;充实生动,有真情实意。
2、主题(1分):寓意深刻,富有感召力。
二、普通话(3分)
1、发音(1分):语音准确1分,较准确0.8分,基本准确0.5分,不准确不得分。
2、语速(1分):语速恰当、声音洪亮,表达自然流畅1分,因不熟练,每停顿一次扣0.1分。
3、节奏(1分):节奏优美,富有感情1分;节奏鲜明,基本有感情0.8分。
三、表达(4分)
1、表达(1分):表达自然得体,动作恰当1分,表达较为自然大方,动作设计合理0.8分,表达基本自然,动作较少0.6分。
2、感情(1分):处理得当1分,处理一般0.6分。
3、感召力(2分):富有创意,引人入胜2分;有创意,有一定感召力1.8分。
四、台风(1分)
1、上下场致意、答谢(0.5分)
2、服装得体,自然大方(0.5分)